问题 | 公司类型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分两种: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即由一个人作为股东设立的公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2.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即由一个人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备注:现在的初创公司,基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投资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2)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一般情况两到三个人任职即可:董监高),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3)目前成熟的天使、VC,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二.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适用于上市公司或筹备上市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股东股权会有锁定期,一般为3年)。*股份公司一般任职结构复杂,需有完备的董事会、监事会。 三.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金融类企业)、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 四.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更复杂,监管更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五.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如:XX中心、XX社、XX部等(与个体相似却又区别于个体,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六.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