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农业户口是哪一年 |
释义 | 取消农业户口是2014年7月30日。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改称为居民户口,农业户口自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待遇将在合理范围内消除,农村户口正在慢慢取消。 以往由于发展水平等不同,城市与农村户口有区别,也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规律,实行的二元制户籍制度。近几年我国经济等各方面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全面改革、城镇一体化加快,以前的户籍制度则不再适应如今的发展形势。 在目前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鼓励农民积极进城落户的大背景下,国家一般是不允许人将城市户口迁到农村的。但是考虑到有部分的人实际生活需要,国家规定下面四个条件中的其中一,即可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农村老家。 1、因读大学将户口迁出农村,而且毕业后在城市没有找到固定工作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2、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而且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3、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但是农村有住房,而且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4、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但其还有结婚,并且父母是农村户口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我们知道,新农村城镇化建设一直是我国利国利民的重要国策,新农村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也加快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就近和就地都符合农民工在外的流动性生活方式,农民在选择定居城镇时,大部分希望到县城和县城以上的城市定居。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三条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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