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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署一年两个月后可以离职吗?
释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辞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若劳动者自离,未提前申请离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签合同一年只做了一个月可以辞职。合同签了一年不需要工作一年,想辞职的时候就可以提出离职申请。劳动者要辞职的,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不需要等30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离,即没有提前30天申请离职,直接走人的,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提前解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提前解除的。劳动合同期满意味着双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终止。如果雇员想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与雇主协商并达成一致。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商讨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赔偿事宜。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雇员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然而,根据特殊情况和法律规定,例如劳动合同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双方协商一致等,劳动合同期满前提前解除的情况也是有可能的。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劳动法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建议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不允许提前解除,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考虑赔偿责任。建议在提前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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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