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全会首次提出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党的建设是一个伟大工程。 二、会议描绘了新中国的宏伟蓝图,确定了新中国的大政方针,为促进和迎接全国胜利的到来,为推动和发展新中国的各项建设事业,保证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作了充分准备,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