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2、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24 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 20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同时,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需在2天内答复处理。 3、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 有4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 并有2年以上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4、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每季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 5、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2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6、能提供五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 存放物品、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