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牌到期了怎么申请延期 |
释义 | 再续临时牌照,提前三天即可去车管所办理,携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发票以及合格证原件,本地临牌共可以办理三次延期,也就是21天的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只能在本市内行驶,不能驶出该地区,否则将按照无号牌车辆处理。 一、换异地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换异地牌照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机动车管理处辖区; 2、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车牌号有效期内,向住所地车辆管理处申请机动车转入。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小1寸证件照,到市车管所业务大厅领取填写 《外地驾驶证迁移表》,缴纳10元工本费,即可申请办理。并可于当日领取到由本地车管所换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本地户籍人员如想将其名下的异地牌照机动车转至本市登记及换发牌照,申办人首先需到车辆原登记的车管部门档案室提取车辆档案及行驶证等资料,然后将档案交至市车管所,即可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和牌照换发业务(包括车辆检测、验证、选取新号牌等内容),所需费用约300元。 2、异地户籍人员如将异地牌照机动车转至本市登记及办理换发牌照等事宜,还需携带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市车管所提醒,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以及使用年限已超过15年的异地。 5、车辆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查验有关证件、证件和机动车挡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上签署过户信息,核发车牌号、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 一、换异地牌照需要以下材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二、新车上牌的条件如下: 1、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发票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保险单强、缴税凭证,外来人员还需办理暂住证; 2、缴纳车辆购置税,交资料,但必须先交发票和车辆原始凭证; 3、提交资料、车主签名、警方对车辆的外部检查和确认、选择编号、收据清单、车牌固定封条安装拍照、领行驶证、登记证。 综上所述,换异地牌照需要先办理车辆变更迁出业务,之后再到转入地的车管所办理车管转入业务。如果车主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 二、车牌照丢失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补领办理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当地车管部门进行申报办理补、换机动车号牌手续,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缴费; 2、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在8个工作日后,凭补、换领号牌的缴费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及时到当地车管部门领取补、换发的机动车号牌。 一、机动车牌照补领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二、临时车牌的申请条件如下: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综上所述,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 三、去房山区用办进京证吗 外地车去北京房山区时,六环以外是不需要办理进京证的,但是六环以内就必须有进京证后才能进入。 另外,房山区不限尾号,不限早晚高峰,所以在早7点到9点这个时间段内,外地车是可以在房山区内行驶的。 进京证,是指在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以及六环外个别路段,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到期前一天,到期当天及到期后一天)可以到当地交警支队办理延期5天。 在高速路及其国道进京检查站,或各个地区交通队均可办理进京证。 办理进京证需要的手续包括: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车主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本地身份证或暂住证)前往驻地所在街道的居委会进行备案。 第二步,携带街道安委会出具的证明前往所在地检测场进行尾气检测,并领取尾气合格单。 第三步,如果是个人车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居委会证明,尾气合格单,交强险,行驶证,驾驶证前往所在地交通队进行办理;如果是公司车辆,需要携带外地驻京机构的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即外阜公司车辆想办理长期进京证,必须要求在北京有分支机构,并且与原籍单位是隶属关系才可以办理,否则无法办理长期进京手续,只能使用短期手续多次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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