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档案的保管权限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出纳档案的保管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挡要求负责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在当年或本会计期间内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折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住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出纳账证以外的其他出纳归档资料,主要是指各种报表和文件,如各项经费开支计划睥、决算表,出纳报告单,银行对账单,资金分析报告表,作为收付依据的各种经济合同文件以及其他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凭据,如支票申请单与支票领用登记簿等。这些资料应该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年末集中归入会计档案。 一、清算需要哪些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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