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先锋岗设置原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党员先锋岗”是以党员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造一流工作成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岗位称号。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主要在服务行业、工贸企业、窗口单位、基层所站等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党组织中开展。 1、精心定岗。“党员先锋岗”分成两类,一类是党员个人先锋岗,一类是集体先锋岗。党组织要根据单位实际和党员实际,精心挑选、确定一批工作岗位,作为创建“党员先锋岗”的重点对象。创建党员先锋岗的基本条件是:一是单位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整体工作计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岗位负责人(成员)服务意识强,带头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公众的好评,有良好的社会公认度;三是岗位负责人(成员)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四是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达标要求和奖惩激励机制;五是岗位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各项服务设施齐全完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 2、指导履岗。党组织要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职责以及党员个人情况,确定岗位争创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考核细则和岗位竞赛标准,做到目标明确,便于操作。要建立创建情况台帐,采取自我测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评估党员履岗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加以改进。 3、及时评岗。“党员先锋岗”的评选、命名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采取自我申报、行业推荐、公众评议、自下而上、逐级报批的办法进行。由“党员先锋岗”所在党组织提出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报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先锋岗”实行动态评选管理,合格的保留荣誉,不合格的,由命名单位无条件撤销称号并收回牌匾。 4、公开亮岗。对评选、命名的“党员先锋岗”,要公开亮岗,可以授予牌匾,并将党员姓名、联络方式等进行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评选、命名的“党员先锋岗”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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