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减资后股东能收回出资吗 |
释义 | 公司减资指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后,对章程进行修订,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事项。 减资资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指将股东已缴付的出资用于弥补公司亏损。减资资金也可以返还股东:指将股东已缴付的出资部分或者全部返还股东。所以说,公司减资后,股东可以收回出资。 一、公司挂名股东退出办法 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挂名股东可以通过一下办法退出: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减资决定,无需附加其他任何额外条件。 (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四)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也就退出了,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 二、股东类型包含哪些 股东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也称为隐名投资者和实际投资者。显名股东是指正常情况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机构股东是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普通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订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购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是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获得公司出资或股权,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有哪些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4、解散公司。 5、破产清算退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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