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有约定按约定,如无约定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是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建议在赠与前父母写一份赠与协议,明确房产赠与给子女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赠与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被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赠与时候,一定要出具赠与协议,否则会有潜在的法律风险。另外,如果赠与一方的房产,另一方加名,则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