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可以结束吗 |
释义 | 这种情况下,双方不能协议离婚,而离婚的必经过程序——调解也就不可能了。所以,就只剩下最后一种办法——判决离婚。而一方不出现或逃避诉讼义务则会给法院的审理带来麻烦。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较一般的正常离婚会多一些实际的麻烦,但并不是当事人所认为的,就不能离婚了。 一、婚内协议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孩子抚养权归属应该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二、诉讼离婚调解无效怎么办 离婚案件,一般都是开庭时就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官会继续审理,如果案件不复杂,一般不会再组织开庭了。过段时间就会宣判。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由于有关组织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前期的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所以易为当事人所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比较费时费力,如果能选择协议离婚最佳,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如果调解失败了,那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有什么不同 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方式不一样。在这两种离婚方式中,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而调解离婚是诉讼离婚程序中的一种手段,即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因此二者的区别在于手段和方式不一样,但是离婚带来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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