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签订人是指在合同上签署名字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其他组织。 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它们需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原则上,只要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主体适格。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等法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有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代表人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只要盖的是公章,那就证明签定的合同是两个企业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是个人行为。 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应该在两个两个企业之间解决。但是作为签字人自然是当事人之一,需要时,则要由来解释事情的原委,合同上面写的是代表人的名字并不代表说代表人就要承担之间的责任关系,代表人代表的是公司,行使的是公司的意愿,所有的一切指令都是公司给的所以是没有责任的,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签订人是指谁? 在合同上签署名字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其他组织。 当事人采用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