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教师借调的标准? |
释义 | 律师解答: 原则上不得跨系统借用人员,教育系统的学校之间和卫生系统的医院(卫生院)之间不得借用人员。教师不得借用到教育系统外,从事教学之外的工作;医生、护士不得借用到卫生系统外,从事医疗卫生之外的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的规定》 第六条 原则上不得跨系统借用人员,教育系统的学校之间和卫生系统的医院(卫生院)之间不得借用人员。教师不得借用到教育系统外,从事教学之外的工作;医生、护士不得借用到卫生系统外,从事医疗卫生之外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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