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跨省办理身份证么 |
释义 | 异地可以办身份证。但第一次办理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只能进行身份证补领、换领。且具体方式为,申请人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材料: 提供以下证件(明)之一的,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明)。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明)。 二、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时间: 身份证异地补办一般需要60天时间,持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要求在派出所拍摄身份证照片,录入指纹,缴纳工本费40元;同时,要求以前采集过身份证指纹,没有不良诚信记录,面部特征能够被身份证系统所识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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