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村通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怎么解决? |
释义 | 解决当事人间的合同争议,有四种可以选择的途径,即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解决争议的方式。 用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能够便捷地解决争议,省时、省力,又不伤双方当事人的和气,因此提倡解决合同争议首先运用和解或调解的方式。和解或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也不能强迫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约定向中国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约定向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当事人自愿、程序简捷、专家断案、气氛平和、保密性强、裁决具有终局效力等特点,是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途径。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容易出现哪些方面的纠纷?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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