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空挂户口一定要迁走吗 |
释义 | 在法律上,空挂户口并不一定要迁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如果要迁出,那么《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空挂户口怎么解决 空挂户口可以迁出。 1、搞清楚您户口所在地,然后到当地派出所调出您的户口登记,一般空挂户口都是入的集体户口,让派出所打印出来并加盖公章。 2、告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您需要将户口迁移到的地址,他会给您开相关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之前需要征得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理由很多,如夫妻投靠、亲属投靠、有房产、工作单位在当地这些理由都是可以的。 3、将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材料,交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根据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要求提供材料。 4、户口迁入迁出,派出所都会严格审核的,但是如果您理由充分,而且材料齐全,还是很快就能够通过审核,迁入成功的。 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以后户口不是必须迁的。结婚是当事人户籍变动的原因,但并不强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变更。且当事人因婚姻关系需要变更的,应当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