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引进。条件有三: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十%。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学历要求:本市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三十周岁。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 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 【法律依据】: 《北京市户籍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居(村)民委员会和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在外地来京人员较多的地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户籍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户籍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