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管所的放号时间不固定,每隔一段时间,车管所就会公布号段,当号码池的新号码用完时,会释放一个新号码。第一个号段可以通过随机数选择和自制号选择获得。对于之后发布的号段自发布之日起7天内只提供随机数选择。 选号流程如下:准备证件登录选号系统:准备好所需证件物品,上网登录网上选号系统。进入自主编号系统:选择业务类型,阅读业务说明,进入网上自主编号系统,按照排号规则排号牌。选号规则:若在自编选号中没有选到喜欢的号牌,共10次机会可以再次重新选号,若还没有中意的号码,则视为放弃,可到车管部门通过选号机继续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_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