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外国公司在我国注册分公司要提交哪些材料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国公司在我国注册分公司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总公司营业执照、设立登记申请书等;外国公司在我国注册分公司要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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