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么诉讼还钱? |
释义 | 1、搜集证据材料;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3、法院受理;4、开庭审理: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5、被告不履行判决书、不给钱,有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护的,就必须果断带齐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被告隐匿、转移变卖财产,以致无法追债。 一、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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