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北省技能补贴政策标准如下: 1、如果申请人取得了初级,包括五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可以补贴1000 元。 2、如果申请人取得了中级,包括四级在内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500 元。 3、取得高级的职业资格证的申请人,补贴2000 元。 4、此外对于工种是紧缺的或者急需的职业,会在一般的标准之上提高。符合全省统一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1100元,中级(四级)1650元,高级(三级)2200元。 不过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职业(工种)要按照由初级、中级、高级逐步提升的顺序申领,不能按逐步降低的顺序申领。 申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及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