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比如5000的工资就扣掉了1000块钱。100块扣20块就叫20%,是这么来计算的,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更严格,急于辞职没有一个月的,连工资都是不发给的。这个还要看职工平时拿多少工资,如果是1万就扣了2000是2万就扣了4000。这就是所说的扣20%的计算方法。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