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局一般使用办公电话通知即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局是不会用发信息或私人电话通知的。如果接到一些手机号码或普通电话号码的电话、短信等,一般都是假的。对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派出所搜索民警可以口头传唤,对于非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派出所民警应使用传唤证,一般不使用电话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