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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证能否穿着警察制服拍摄?
释义
    本文讲述了结婚证上的照片要求以及结婚登记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所需证件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当事人需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准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结婚证上的照片对于衣服并没有具体的要求。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语
    结婚证上的照片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只需要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即可。结婚登记的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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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16: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