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治疗终结后,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会评定伤残等级,并提供出院诊断证明。当事人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伤残鉴定书长期有效,伤者向对方索赔的时间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于一般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在治疗终结后,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会评定伤残等级,并且需要提供出院诊断证明。之后,当事人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一、伤残鉴定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伤残鉴定书长期有效,伤者向对方索赔的时间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也应当受三年的期限限制。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事故伤残鉴定书,鉴定机构会寄给法院,法院再通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二、第一次认定伤残鉴定可以只做一次吗 不是。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拓展延伸 交通定残去哪里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第二,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治疗终结后,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会评定伤残等级,并提供出院诊断证明。当事人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伤残鉴定书长期有效,但伤者向对方索赔的时间受诉讼时效限制。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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