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协商解除不能算是被辞退。 在我国通常情况下,辞退一般包括以下的2种情况: 1.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一般包含: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 2.无过错性辞退。无过错性辞退通常包含: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即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 因此协商解除一般是不属于辞退的,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不属于单方解除或辞退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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