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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商解除算是被辞退吗
释义
    协商解除可以算是被辞退。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算辞退,但如果员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则不算辞退。所以需要看谁提出的,才可以确认是否属于被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和协商解除的区别
    辞退,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的法律行为。辞退包括过失性辞退和预告性辞退两种类型。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存在过失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具有下述情形下无需提前30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包括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完成本单位工作或拒不悔改的、以欺诈胁迫方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刑事犯罪的。预告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提前30日或支付代通知金方式辞退员工,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因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同意调岗、无法胜任工作调岗后仍无法胜任、情势变更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因裁员而辞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只注重辞退的实质条件,而不重视辞退的程序条件,这很容易导致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的被动与不利。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方式、期限以及经济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解除协议,这是比较和谐的解除方式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取得劳动者同意,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效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吗
    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谈不上解除问题,直接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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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1: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