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谁是甲方、谁是乙方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且在合同中注明谁是甲方、谁是乙方就可以。一般情况下是卖方提供合同,卖方为甲方,买方为乙方。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确定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书写合同时候的习惯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会把买方作为乙方,卖方作为甲方来称呼。这个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全在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签合同,客户一般是乙方。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双方谁先提出要求的,一般作为甲方;也可以协商。其实甲方、乙方,并不表明权利的轻重,双方在法律中没有什么区别,双方都要遵守合同条款。违约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采购合同,典型的购入合同。采购方是需方,销售方是供方,双方就某项标的购买签订"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