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房租的能不能扣东西 |
释义 | 一、不交房租的能不能扣东西 1、不交房租东西不能扣下。 2、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但不得擅自处分租客物品。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不按时交租金怎么办 1、承租人不按时交租金可能需要支付支付违约金。 2、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 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 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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