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四五”规划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五年规划。协同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北京要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在疏解中保持城市活力,促进区域共同发展,重在推动三地形成一体化的市场体系、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打造世界级城市群。 “十四五”规划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五年规划。要紧扣“七有”“五性”改善民生,重点关注健康、环境、就业和收入等问题,多办利民惠民的实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规划是迈向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一步的五年规划。北京作为首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更加宽广的视野,来谋划未来发展,并走在全国前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条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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