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房屋公证办理步骤如下: 1、农村房屋公证需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通知当事人填写《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 4、交纳公证费用; 5、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笔录、出具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公证书。 农村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3、宅基地批准后,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公证申请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