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留下的东西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东跟房客是合同制租房关系.一般租期由3个月到1年不等. 由房东提供固定房源,且房东不与房客同住,另住他处.即不共同使用出租房. 这时在合同生效期内,出租房内发生的失窃事件.由房客自己负责. 因为一般这种房屋租赁制度,签完合同你就是房屋责任人.房东将房屋租给你时,也委托你保持原样,爱护屋内设施的. 常有合同备注写:屋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没有哪个人往外租房还乐意让别人祸害自己的房子.或者搬运盗走屋内设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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