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房子拆迁子女有份吗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是没有份的,跟子女是否成年都没有任何的关系,父母要分割的是父母的共有财产,父母两个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共有收入,具体应该怎么处理跟其他人都没有关系,只要在分割的过程当中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即可,但双方都同意留一部分给子女的做法是受法律支持的。 一、分家析产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相区别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对于因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处分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的纠纷,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如果调解处理时将上述两种情况混淆,就难以区分各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难以在当事人之间找准平衡点。 2、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相区别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是为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来认定。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3、把父母用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出资购置的财产与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相区别 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理,以归父母所有为原则,给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时,在遗产的份额上适当考虑多分。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共有人均分,但对共有财产贡献较多的可适当多分,同时给予老年人适当照顾。 4、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相区别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5、把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与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财产相区别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约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额,就构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得财产;如果共有人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各自应得份额约定不明确,则按等份原则处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财产外,对其他共有财产应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共有人的情况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因素予以处理。 6、把可分割财产与不宜分割的财产相区别 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有可分与不可分的区别,在分割时必须根据财产的性质、用途及财产所有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经济用途和价值的,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或者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不愿意采取实物分割方法的,可将共有财产作价变卖,各共有人取得相应的价金。 (3)作价补偿。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虽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实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实物的,可将共有财产归愿意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财产的价值,给未取得实物的共有人以相当于其实有份额的经济补偿。 二、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合同与协议的签订越来越受重视,人们更多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依靠往日的人情观念。在各种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应用的范围广泛,但不少人并不明确协议签订以后到底需不需要公证。 财产分割协议是对财产所有者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书,先明确财产分割协议适用的范围,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最常见的当然是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其次,家庭资产庞大的家庭,也会涉及分割家庭财产的情况,大致说来,这财产分割包括夫妻共有财产、合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继承共有财产等。人们认为协议需要公证,多半是因为觉得经过了公证以后的协议才具有效力,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这涉及到协议要经过怎样的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证吗,还是其他,具体法律效力的实现针对不同类型的协议是不同的。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只要协议能真实的表达有完全的民事方面的行为能力的签订双方的意愿,签订的内容是合法的,不会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没有使用胁迫等手段逼迫某一方拟定协议,当双方签字盖章完毕后,协议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了。协议公证的作用在于明确国家的强制性,当然法律也规定了,有一些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如父母赠与子女房屋的赠与协议。 像最常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独立出来成为一份协议的,对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事项都会在离婚协议中体现,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后仍属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是离婚协议中包括财产分割也包括子女抚养的事项。并不需要经过协议公证,只要协议合法就具有有约束力,夫妻双方拟定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可以带齐资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了。再说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父母想要分割财产给子女,其实直接签订赠与协议即可,家庭内的财产分割多是在兄弟姐妹之间进行,进行公证会使协议的效力增强。 一份合格的财产分割协议书上,应该拟定好包括如何分割、分割形式、债务和违约责任等问题,要进行协议公证的时候,携带好财产分割协议书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协议的公证。 三、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法律规定,父母协议离婚的,要解决孩子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而确定孩子抚养,除了确定孩子抚养权,还要明确孩子抚养费。而法律规定,在子女成年以前,即未满十八周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所以,有些人便以为父母给子女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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