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居住证积分规则详解 |
释义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 1、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 2、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 3、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如下: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注册审核;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积分通知书。 综上所述,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五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十条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第十一条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第十二条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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