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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待遇赠与后可否撤销?
释义
    拆迁补偿可以赠予他人,但在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条件包括侵害赠与人或其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和赠与合同义务,除非是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
    法律分析
    自然人在取得拆迁安置待遇后,赠与他人时,可以在权利转移之前撤销。撤销赠与的条件包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三)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但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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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