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福州电动车上牌条件如下: 1、申请登记新式号牌(黄色、蓝色)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且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2、申请办理需为五城区户籍人员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五城区居住证;办理蓝色号牌无户籍居住证要求。 电动车上牌注意事项如下: 1、改装、超标电动车不能上牌,一项不符合都不能上牌。上牌需要有符合新国标的合格证。 2、如果不符合标准,可以申请过渡期牌照,过渡期满后,车辆需报废回收处理,不能上路行驶。 3、上牌照需要身份证,合格证,发票,保修单等。没有发票,需找到商家或厂家进行补办。每个地方有所差别,建议在相关部门的官网查询一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