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没牌电动车抓怎么处理 |
释义 | 福州没牌电动车被抓,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电动车为非机动车,电动车没牌照,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能扣车,补办牌照后取车。 2、如果电动车为机动车,电动车没牌照,处20元至200元罚款、记12分,扣车处理。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取回机动车.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 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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