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监庭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1、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海事等)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 2、审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案件;审查处理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仍继续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海事等)案件; 3、审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人、领导机关交办的,不服该院生效裁判的各类案件,以及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海事等)案件。 4、审批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再审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审判监督庭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依法审判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案件,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二、负责申诉案件的复查、受理工作。 三、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工作。 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审结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五、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 六、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大家了解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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