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么说吧,工作日休息时间一般分为两种: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2、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而午休用餐时间属于上述第一种“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劳动者在提供一段时间的劳动后,体力精力均有所下降,需要通过适当的休息进餐恢复,进而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精力投入工作。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安排对于劳动者是十分必要的,对于企业也是提高劳动效率的一种必要举措。一般而言,正常工作3-4小时后,用人单位应该给职工安排1-2小时,最少半小时的休息进餐时间。即便因生产不能间断不能实行固定间歇的单位,也应保证基本的就餐时间。但是,对于午休时间是否计入8小时工作时间,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这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午休用餐时间计算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