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组建大件运输企业申请报告; 2、组建单位上级批复; 3、组建二、三、四类大件运输企业或增加二、三、四类大件运输经营项目的运输企业提供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筹建立项批复文件; 4、大件运输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停车场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