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准备这些材料:1、起诉方的身份证、户籍登记册、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孩子的出生证等材料;3、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材料;4、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夫妻中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