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未成年人的国家保护措施 国家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 技术秘密有如下几种保护措施: 1.预防性保护 例如在方法上增加破坏性前置程序、在配方中加入中性无害成分、在产品上增加防拆装置等。 2.保密条款 技术秘密实现其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进行技术使用许可,保密条款无疑是合同的一个重要部分。条款应当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失密责任等。 3.升级式保护 对技术进行更新改进,使之不断升级,既能适应市场的要求,也不失为技术秘密保护的良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