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严格意义上说,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视抚养权归属而定,若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但是这个实践中很难认定。其行为违法层面很难鉴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