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立案标准为:(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试行)》二、渎职犯罪案件(三十三)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第419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