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如果一方侵犯了财产权益,另一方应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证实有侵犯行为,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证实后,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给侵犯方。如果证实是婚姻期间财产被侵犯,离婚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被侵犯财产的一方应该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以取得对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就可少分或不分配给该方财产。3、离婚后,如果能够取得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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