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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员的产生程序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公证员的产生程序是什么
    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司法厅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二、公证员执业证怎么取得
    公证员是指符合《公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处专门行使国家证明权,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业务人员。
    通过司法考试后,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由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部门报省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任命,并由省司法部门颁发执业证书。不需再考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六)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三、职业资格证书是什么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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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9: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