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接收函哪里开 |
释义 | 公司人事部门,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接收函应由公司人事部门开具,不需学生自行操作。而接收函共有三份,公司、学校、人才市场接收,公司开具后给予学生的那一份应交给学校,然后学校看到协议会再开出报到证,到公司报到时,公司依据接收函、报到证以及毕业证等资料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引进毕业生: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企业,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引进规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一)支持本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 (二)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 (三)扶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 (四)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留用情况。 三、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三)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第六十条 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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