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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资金短缺的公司的困境
释义
    被执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包括未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如果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债权人可以请求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尝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实现债权。
    法律分析
    一、执行公司没钱没财产怎么办
    被执行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公司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发现被执行公司有其他财产时,再继续执行。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有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已具备破产原因,此时公司虽未被申请破产,但事实上已经破产,将该种情形作为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形,并不违背设立公司资本认缴制度的初衷,反而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出资认缴秩序。
    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追加其股东的七种情形
    进入执行程序后,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以在以下七种情况下,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
    2、股东抽逃出资的
    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
    5、股东未尽清算义务,就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
    6、公司被注销或吊销,股东无偿接收公司财产的
    7、公司为被执行人,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可以申请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般来说,债务人在被执行后仍未有财产还给债权人,可能确实是没有财产,对于这种情况,债权债务人尽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为债权人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债权,债务人的目的是为了还清债务。所以,债权人也不必对债务人穷追猛打,不给债务人丝毫喘息的机会。
    结语
    在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查询其财产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措施。若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中止执行,但若后续发现其他财产,可继续执行。对于被执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具备破产原因的情况,债权人有权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尝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实现债权和清偿债务的目的。债权人也无需过度追究,应给予债务人适当喘息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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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5:4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