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村级换届选举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后应当及时选举,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指导。 法律依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后应当及时选举,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指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