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北省最新防疫要求如下: 1、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2、商场、超市、酒店、宾馆、药店、诊所、理发店、体育场、特色商业街区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严格实行防疫经理责任制,落实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各类弹窗赋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不落实“场所码”查验规定和有关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依法依规整顿; 3、省外有7日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来石返石人员,要提前48小时扫“冀石通”,登记行程信息,进行远端报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